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及服务范围
一、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:
(一) 从事辖区内城乡社会就业相关管理服务具体工作。
(二) 从事辖区内城乡社会保障相关管理服务具体工作。
(三) 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、劳动争议调解的具体工作。
(四) 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 服务范围
(一) 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、有就业需求的下岗、失业人员。
(二) 新成长劳动力、大中专毕业生、灵活就业人员。
(三) “4050”人员,“零就业家庭”成员、享受低保人员等特殊就业
群体。
(四) 持有“残疾人证”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。
(五) 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。